泌阳县民政局

2012420

 

为告慰先烈、教育后人,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从2010年起,泌阳县开始实施散葬烈士墓的保护和烈士陵园的修缮工程。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力打造党心民心工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慰烈工作的开展,2010年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散葬烈士墓的保护和陵园墓区的修缮改造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心民心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县委主要领导指出:做好散葬烈士墓的保护工作,对于牢记历史、告慰先烈、教育后人、凝聚民族精神,具有特殊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2011年,我们启动了陵园烈士墓的修缮和散葬烈士墓的迁葬工程,县政府将该工程列为当年全县十大实事之一,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清明节前,我们在陵园召开了部门协调会,举办了工程启动仪式。工程启动后,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了政府主管、民政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二、统筹规划,依托陵园,确保散葬烈士墓的保护和迁葬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烈士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从严从高要求,扎实推进散葬烈士墓的普查和迁葬,依托烈士陵园实施集中保护。一是认真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我们组织专人,对全县21个乡镇分散烈士墓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按规模大小、有无姓名、牺牲战役地点等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包括对烈士姓名、家庭住址、出生时间、牺牲地点、身份职级、烈士家庭成员亲属情况等,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了完善的散葬烈士墓的基本数据资料和档案。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统一集中安葬。由于以前陵园墓区较小,一片杂草丛生,黄土凄凄,已分不清墓体基本形状,与国家要求的提高烈士墓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的标准相差甚远,不具备集中安葬散葬烈士墓的条件。为达到集中安葬的目的,我们采取先修缮改造陵园墓区、合理规划扩大墓区的办法进行,将散葬烈士墓统一集中安葬到烈士陵园。三是坚持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工程。散葬烈士墓的集中保护,不是简单的迁坟移坟,我县坚持高标准规划、高品位设计、高质量建设,努力把陵园建设成为城市中的红色窗口,精神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我们聘请了省设计院为烈士陵园进行了整体设计规划,所用主要材质均采用进口石材,其他建筑材料严把质量关,确保把所有烈士墓建成精品。目前,第一、二墓区已按设计标准初具规模。蒙古黑大理石墓碑彰显凝重、肃穆;印度红花岗岩墓体象征着革命的烈火;红色的五星和烫金的碑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散发着烈士的战斗精神和丰功伟绩。整个墓区规划整齐,四周鲜花、绿树映衬,透射着我们对先烈们的敬仰。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散葬烈士墓的迁葬和保护,上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下顺应了民意,得到了烈士亲属和后代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按照“三尊重”原则,即尊重历史,单葬墓迁入陵园后仍为单葬,合葬墓迁移后仍为合葬;尊重当地风俗,但严禁搞封建迷信;尊重烈属意见,对不愿意迁葬的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逐一与烈属见面、沟通和协商,从而较好地化解了迁葬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难题,确保了迁葬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清明节前,已完成迁葬任务126个。

三、突出重点,保障有力,确保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把握时间节点,任务明确到位。无论是园区内烈士墓的改造,还是散葬烈士墓的迁葬,我们始终把握两个时间节点:清明节前完成第一批迁葬工作,阴历十月一前完成所有的任务。这样做一是考虑到迁墓和扫墓习俗,便于家属祭扫;二是我们组织烈士家属在今年清明节到陵园开展了祭扫活动,让他们实地感受到了集中安葬的环境和条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安葬烈士墓的集中迁墓率。二是加大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由于我县的工作启动早,进行快,社会上有些人不知晓和理解。为此,我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了党和政府实施散葬烈士墓保护和陵园修缮的重要意义,县电视台对我们的重要活动都做了及时报道,从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关注,通过社会为我们提供线索找到的无名烈士墓就多达16座。三是加大财政投入,资金落实到位。从工程实施以来,县财政已累计筹措和投入资金近900万元,保证了项目工程的顺进行。

2012年,我县将全面完成散葬烈士墓的迁葬和就地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烈士陵园的后续建设和管理,按照园林式规划设计,将散葬烈士墓的迁葬集中保护和我县烈士陵园的全面改造结合起来,两项工程同步实施。逐步完成我县陵园的其他改造工程,实现“风格统一、标准超前、庄重肃穆、绿化完美、园林特色”的改造目标任务,提升泌阳烈士陵园的整体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休闲、凭吊的优良场所;不断放大烈士陵园的社会功能,发挥其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以革命先烈精神鼓舞士气,以革命先烈事迹激励后人,奋力开创我们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让革命精神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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