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政部精神,力争在2013101日前完成所有散葬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我县已圆满完成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统计工作,信息已全部录入完毕并传至民政部网站。

现阶段,我局积极联系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结合“清明节”、“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向社会广泛宣传抢救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争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统计工作圆满顺利完成,我局成立了新蔡县民政局散葬烈士墓统计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跟踪乡镇及各村委普查全过程,走村串户,仔细询问,杜绝“漏报、错报、重报”现象,并细致研究解决了此次普查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严格按照“不漏、不错、不重”的原则,求真务实,认真完成了此次上报录入工作。

下一步打算:我局将与规划局协商,把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改造与当地的城镇建设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并将联合相关部门起草文件,在征得县委县政府的同意下,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拟将烈士陵园建立在县城郊区,确保交通、水电便利,要有利于烈士褒扬工作的开展,便于人民群众瞻仰,方便烈士亲属祭奠。在集中迁墓前,各乡镇民政所要与烈士亲属逐一协商、签订协议,并组织烈士亲属参观集中安葬点的平面效果图和现场实景,让烈士亲属放心。在烈士墓动土迁移过程中,要适时通报工程进度,确保得到烈士亲属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个别不愿意迁入烈士陵园的零散烈士墓,我们也要与他们的亲属签定协议,就地改建修缮烈士墓,确保陵墓规格与烈士陵园内烈士墓相同。

 这次抢救保护工程涉及到散葬烈士遗骨的迁移安葬等敏感环节,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建议和烈属的意愿,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对于烈士亲属不理解或提出的特殊要求,要个性化协商处理,不搞“一刀切”,避免激化矛盾。确保在2013630前完成所有散葬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改造,基本建立起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新蔡县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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